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北京市政府采購項目檔案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通知
2013年11月05日 14:04 來源:北京財政局 【打印】 
京財采購〔2011〕112號
市屬各有關單位、各區縣財政局、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及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政府采購項目檔案管理,明確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責任,確保政府采購項目檔案的完整與規范,現對市本級政府采購項目檔案管理做出如下補充規定:
一、政府采購項目檔案管理工作繼續執行《北京市政府采購項目檔案管理暫行辦法》(京財采購[2005]1006號)。
二、市本級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根據采購方式分別建立市本級政府采購項目檔案,北京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處負責市本級政府采購項目檔案的備案管理工作。存檔和備案的具體內容詳見《市本級政府采購項目檔案目錄》(附件一)。
三、獨立分包的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采購合同備案時應當標明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采購合同。
四、采購人在政府采購項目(包括所有分包)合同簽訂工作后,應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將《市本級政府采購項目檔案目錄》中需報財政部門備案的檔案資料和《市本級政府采購項目檔案備案情況說明》(詳見附件二)一并報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處備案。政府采購項目檔案資料不再報送北京市財政局部門預算處室。
五、采購人對項目檔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六、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三十日后實施。同時,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北京市政府采購項目檔案管理暫行辦法〉的補充通知》(京財采購[2007]1705號)文件廢止。
附件:
1.市本級政府采購項目檔案目錄(五種采購方式) 點此下載
2.市本級政府采購項目檔案備案情況說明 點此下載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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