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共法律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目錄
2018年01月15日 08:56 來源:人民日報 【打印】 
近日,海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意見》要求財政部門要將律師承擔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法律顧問、參與信訪、調解等公共法律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為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法律服務機制的制度性安排提供經費保障。
此外,在保障律師執業權利方面,《意見》要求法院、檢察院、公安等部門嚴格依法落實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相關制度,進一步完善便利律師參與訴訟的服務設施和平臺,通過維護律師執業權利快速聯動處置機制,及時處理阻礙律師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的問題。
該《意見》緊緊圍繞依法治省目標,提出了深化律師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發展目標和任務措施,對海南省今后一段時期深化律師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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