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財綜〔2017〕205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單位:
為貫徹《財政部 中央編辦關于做好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的意見》(財綜〔2016〕53號),經省政府同意,現將《遼寧省推進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落實。
遼寧省財政廳 遼寧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4月7日
遼寧省推進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
改革工作實施方案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 中央編辦關于做好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的意見》(財綜〔2016〕53號)精神,做好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支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轉型發展,增強事業單位提供公共服務能力,經省政府同意,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遼寧省深入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實施方案》部署,通過推進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改進政府提供公共服務方式。支持事業單位改革,促進公益事業發展,切實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則。
——堅持分類施策。依據現行政策,事業單位分為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四類,按其類別及職能,合理定位參與政府購買服務的角色作用,明確相應要求。
——堅持問題導向。針對事業單位存在的問題,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創新財政支持方式,將政府購買服務作為推動事業單位改革發展的重要措施,強化事業單位公益屬性,增強服務意識,激發內在活力。
——堅持公開透明。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推進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注重規范操作,鼓勵競爭擇優,營造良好的改革環境。
——堅持統籌協調。做好政府購買服務改革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有關經費保障、機構編制、人事制度、收入分配、養老保險等方面政策的銜接,形成改革合力。
——堅持穩妥推進。充分考慮事業單位改革的復雜性和艱巨性,對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給予必要的支持政策,妥善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確保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順利推進。
——堅持上下聯動。各部門、各地區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總體部署加快推進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進程,制定符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的政策措施,按時間節點完成各項任務。
(三)總體目標。
到2020年底,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全面推開,事業單位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和水平明顯提升;現由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承擔并且適宜由社會力量提供的服務事項,全部轉為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提供;通過政府購買服務,促進建立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財政經費保障與人員編制管理的協調約束機制。
二、分類定位
(一)行政類事業單位。
完全或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可以比照政府行政部門,作為政府購買服務的購買主體。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完成剝離行政職能改革后,應當根據新的分類情況執行相應的政府購買服務政策。不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不屬于政府購買服務的購買主體,因履職需要購買輔助性服務的,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執行。
(二)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既不屬于政府購買服務的購買主體,也不屬于承接主體,不得參與承接政府購買服務。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的經費保障和管理,強化公益屬性,有效發揮政府舉辦事業單位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職能作用。
(三)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可以作為政府購買服務的承接主體。現由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承擔并且適宜由社會力量提供的服務事項,應當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并根據條件逐步轉為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提供。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創造條件積極支持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與其他社會力量公平競爭參與承接政府購買服務,激發事業單位活力,增強提供公共服務能力。
(四)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
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可以作為政府購買服務的承接主體,在參與承接政府購買服務時,應當與社會力量平等競爭。
尚未分類的事業單位,待明確分類后按上述定位實施改革。
三、組織實施
(一)推進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承接政府購買服務。
1.明確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為政府購買服務的承接主體。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應當作為政府購買服務的承接主體,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不得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從本文發布之日起,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不再承接新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此前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要逐步退出。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本部門實際情況,建立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承接政府購買服務退出機制,確保2020年底前,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全部退出政府購買服務。(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完成時限:2020年底)
2.制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承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所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承擔政府購買服務的事項進行全面梳理,將其中適宜由社會力量提供服務的事項整理出目錄清單,報同級財政部門、機構編制部門審核,由財政部門和機構編制部門聯合制發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承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行政主管部門同時將所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項目納入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作為政府向事業單位購買服務的依據。(財政部門、機構編制部門、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完成時限:2017年7月底)
3.改革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財政供給方式。2018年開始,列入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承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的服務事項,其項目支出全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施,并將相關經費預算由事業單位調整至部門本級機關管理,2020年底前,與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有關的經費要全部轉為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提供。行政主管部門按照部門預算編制管理要求,根據本部門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編制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支出,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同級財政部門按規定程序將部門申報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與部門預算同步審核、同步批復。(財政部門、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完成時限:2020年底)
4.采取靈活適宜的購買服務方式。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批復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可采取直接委托方式向所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購買服務,并實行合同化管理,其中:屬于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通過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實施;已經采用競爭性購買方式的,應當繼續實行。政府新增用于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的支出,應當優先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積極推進采用競爭擇優方式向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購買服務,逐步減少向所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直接委托的購買服務事項。鼓勵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與社會力量平等競爭,參與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完成時限:2020年底)
5.探索建立與政府購買服務相適應的人員編制管理制度。隨著政府購買服務的發展,積極探索建立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管理新制度。創新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管理與財政經費協調約束機制。深入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機構編制部門、財政部門、人社部門負責;完成時限:2020年底)
(二)規范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承接政府購買服務。
購買主體要按照《關于印發遼寧省政府購買服務暫行辦法的通知》(遼財綜〔2015〕945號)要求,把握好重點環節,規范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工作。
1.落實稅收等相關優惠政策。購買主體應當結合政府向事業單位購買服務項目特點和相關經費預算,綜合物價、工資、稅費等因素,合理測算安排項目所需支出。事業單位承接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應當納入事業單位預算統一核算,依法納稅并享受相關稅收優惠等政策。稅后收入由事業單位按相關政策規定進行支配。(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完成時限:長期任務)
2.加強合同履約管理。購買主體應當與承接主體簽訂合同,做好項目執行情況的跟蹤,及時了解掌握項目實施進度及資金使用情況,確保服務質量,提高服務對象滿意度。
承接服務的事業單位履行合同約定后,購買主體應按照合同規定的技術、服務和安全標準等及時組織對項目進行檢查驗收。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驗收合格后,購買主體應依據合同約定和履約情況,按照現行財務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支付程序及時辦理資金支付。(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完成時限:長期任務)
3.推進績效管理。購買主體應當會同財政部門建立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編報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績效目標,將服務對象滿意度納入評價指標,對服務項目數量、質量和資金使用績效等進行考核評價。購買主體可以采取自評或者委托第三方評價,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確定事業單位后續年度參與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重要參考因素。健全對事業單位的激勵約束機制,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務提供質量及效率。(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完成時限:長期任務)
4.強化監督管理。財政部門要將政府向事業單位購買服務工作納入財政監督范圍,加強監督檢查與績效評價相結合,加大監督力度,保障政府購買服務工作規范開展。參與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事業單位應當自覺接受財政、審計和社會監督。(財政部門、審計部門負責;完成時限:長期任務)
5.做好信息公開。購買主體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相關規定,及時通過本部門門戶網站等相關媒體向社會公告本部門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實施全過程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凡通過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實施的政府向事業單位購買服務項目,要嚴格履行審批程序,需要事前公示的要按要求做好公示。積極推進政府向事業單位購買服務績效信息公開,凡納入財政部門績效評價范圍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其績效評價結果都要向社會公開。(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完成時限:長期任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明確責任,要從戰略高度充分認識推進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的重大意義。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改革的戰略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推進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
(二)落實工作責任。
各市財政、機構編制等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制定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完成時限和任務分工,切實履行工作責任,認真組織做好本地區改革工作。各市實施方案應于2017年6月底前送省財政廳、省編委辦備案。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本部門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工作,指導推進本系統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
(三)扎實有效推進。
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所屬事業單位實際情況,推進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逐步增加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實行政府購買服務的項目和金額。各地可優先推進教育、醫療、文化、養老等典型項目,及時跟蹤、研究分析項目實施情況,總結推廣先進經驗,不斷完善政策,注重經費管理與人員編制管理的政策銜接,確保2020年底前完成本方案確定的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目標任務。
(四)加強調研督導。
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普遍關注,直接關系事業單位人員切身利益,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改革工作的領導,深入基層調研指導,及時研究并妥善處理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各級財政、機構編制部門要加強改革工作溝通協調,組織做好改革工作督導、專題調研、政策培訓和經驗推廣,確保改革工作平穩有序推進。各地區、各部門每半年向省財政廳、省編委辦報送一次本地區、本部門事業單位政府購買服務改革進展情況,總結工作經驗,提出意見和建議(上半年情況應于當年7月15日前報送,全年情況應于次年1月15日前報送)。

